诉讼缠身的西藏发展(000752)再收传票,这已是今年6月份以来,公司卷入的第七桩诉讼。
10月23日晚间,西藏发展公告称,公司及其及其控股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商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01民初3724号关于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需要关注的是,公告称,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
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387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0.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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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告披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
本次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如最终由上市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00万元及其孳息、诉讼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涉讼涉及金额3000万元,不过更让公司担忧的是今年以来的累积涉讼金额。查阅历史公告,此案已是公司今年6月以来卷入的第七桩诉讼,其中大部分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天易隆兴有关。
公告称,公司大股东天易隆兴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相关事项还在继续核查中,公司亦已展开和相关主体的票据核查工作。
此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回溯公告,西藏发展因天易隆兴而卷入了一场涉及总金额10.2亿元的官司中。7月30日西藏发展收到法院通知,称公司作为担保方,需要为天易隆兴、星恒动影、深圳隆徽的未还信托贷款4.5亿元、2.5亿元、3.2亿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不过,西藏发展却对此表示“无辜”,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对外提供担保的任何承诺函。
10月19日下午,西藏发展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限期整改的函》,西藏证监局要求天易隆兴进行整改。
西藏证监局要求,天易隆兴要在11月30日前归还借款、解决诉讼,以及将划走的款项归还上市公司。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前期多轮股权变动,西藏发展目前股东结构变得更加复杂。
8月5日晚间,西藏发展公告称,结合目前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经审慎判断,公司认为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西藏发展目前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中天易隆兴持有10.65%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马淑芬及一致行动人李敏合计持有11.04%的股份,他们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外,西藏发展前十大股东之中,西藏国资还持有7.3%的股份,杭州阿拉丁今年6月21日举牌后持有西藏发展5%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