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金枫酒业(600616.SH)发布公告称,拟向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 1 年,委托贷款全部 用于为绍兴白塔归还银行贷款。
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委托贷款手续费由金枫酒业及绍兴白塔各承担 50%。
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向无锡振太提供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 1 年,委托贷款全部用于为无锡振太补充流动资金。
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执行。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工作。 用于改善其资金流动状况,两笔贷款委托期限均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