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疆啤酒花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经公司总经理余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魏军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时,经公司股东提名,推荐张美华、李青、魏军桥、孙玉平、林晓冰、王渊、王锦霞、张金鑫、廖圣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王锦霞、张金鑫、廖圣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推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经公司股东提名,现推荐张美华、李青、魏军桥、孙玉平、林晓冰、王渊、王锦霞、张金鑫、廖圣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王锦霞、张金鑫、廖圣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魏军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余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魏军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