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汾酒发布公告表示,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选举表决,武爱军、赵海根、王普向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附: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在酒都宾馆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选举表决,武爱军、赵海根、王普向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17日
附:简历
武爱军,男,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律师、企业法律顾问。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汾酒(集团)公司包装材料厂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格垫车间副主任、质量部门负责人,汾酒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室主任。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山西杏花村汾酒原粮基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赵海根,男,汉族,1969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汾酒厂设备处钳工组组长,维修公司维一车间副主任、维二车间副主任、维修分厂制作车间主任。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维修分厂副厂长、党总支委员。
王普向,男,汉族,197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9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汾酒(集团)公司北分厂、汾酒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汾酒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从事技术研发、证券事务等工作。历任汾酒股份公司办公室(董秘办)证券事务室主任。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办公室(董秘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