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的一批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进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5类食品15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豆制品11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蜂产品3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9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酒类8批次:吉林省吉盛涌鑫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昭鹤小米白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长春市(榆树)世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北三宝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吉林省镇赉镇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醇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磐石市华晟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养生酒和華晟源竹叶青酒中均检出酒精度不达标;集安市仁益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集安白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长春市圣泉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粱原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通化市得顺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原汁爽口山葡萄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长春、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