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据悉,该项条例的修订工作始于2013年4月,旨在对原有管理条例中管理体制未理顺、监管缺乏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和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行为缺乏有效法律制裁等不足之处进行修正。新的管理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明确指出,“年份酒生产者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各类基础酒、调味酒贮存年份及量比,并留存追溯、查验材料。”违者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其中,违法生产经营的酒类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酒类。
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白酒产销大省,本次四川所出台的酒类管理条例,是全国范围内首次针对本省酒企生产年份酒“怎么标”做出了明示和要求。
四川酒企年份酒制造准入门槛提高
尽管我国对“年份酒”并没有严格的定义,但市面上各式“年份酒”的流通层出不穷却是不争的事实。很长一段以来,年份酒一直被诟病为白酒厂商忽悠消费者的“数字游戏”。近几年,业界对于规范白酒年份酒生产运营的呼声渐高。但白酒酿造方法的多样性,却使年份酒国家检测标准的制定面临多项技术性难题。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没有通行的年份酒检测标准。
此次出台的酒类管理条例,是四川省在年份酒运营的规范化道路上迈出了“一小步”。受制于国标的缺失,条例中年份酒相关管理内容主要聚焦于产品的年份标示的具体要求之上,同时为了便于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亦强调了企业对生产材料的留存。
目前,许多在市面上流通的“年份酒”的生产企业根本不具备对产品进行科学标识以及向质监部门提供相关备案材料的基础条件,因此该条例中对产品年份、量比关系的标注及查验材料的留存所做的明确规定,事实上为年份酒生产企业设立了“准入门槛”,对排查在年份酒生产上缺乏基本标准的酒企、规范年份酒生产销售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业内专家如何看待四川年份酒标准
黑格智业集团董事长徐伟:
“这是区域政府的一个管理方案,理论上来说,如果能够落地,可以提高年份酒的管控和执行标准。但是由于在小区域上不好控制,同时目前国家对年份酒的标准和相关的政府标准并没有明确指标,所以在操作上我觉得落地会有困难。”
某酒企负责人:
“此次四川出台的管理条例肯定会对生产企业产生影响,尤其是对年份酒的生产更加规范化。目前很多企业对产品的标注只是年份数,但因为酿酒工艺极为复杂的,如何准确的分出基酒和调味酒的贮藏年份,说这是对企业的一个巨大挑战。另一方面,基酒和调味酒的标注会对消费者对白酒的认知更加透明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消费者对年份酒的选择模糊化。”
成都市酉良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永刚:
“此次条例对厂家的影响要远远大于经销商。因为正式实施是针对10月1号以后生产的产品,所以对于经销商来说只要卖好自己的产品则无需太过虑。此外,这无疑是进一步将白酒的品质透明化,但是监管是一个难度。我认为这需要消费者自身意识的崛起,只有当消费者们开始真正的关心什么固态液态的,什么是真正的年份的时候,这些规范才能真正起到调节市场,最终才能对上游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