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稽查局执法人员对个别餐饮单位为消费者提供自酿啤酒专项行动。
啤酒酿造属于生产环节,出现在餐饮单位在赤峰地区属于新兴业态,目前国家无相应的监管法律依据和食品安全标准。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现场填写抽样检验工作记录,采集样品当场封样。同时检查了所使用原料的索证索票情况、加工工艺、储存条件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并强化食品安全意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我市自酿啤酒的食品安全。
本次抽检5家经营自酿啤酒的餐饮单位共计9个批次。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原麦汁度、铅、二氧化硫、蔗糖转化酶活性、双乙酰、甲醛、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菌。经检验3家餐饮单位4个批次自酿啤酒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酒精度、原麦汁度、双乙酰。不合格率44.4%。针对问题产品,执法人员下达了风险隐患告知书,立即停止销售问题产品,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这种新兴业态,执法稽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自酿啤酒的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