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4月11日,家住花溪区的消费者郭先生在花溪区徐家冲某副食便利店以每瓶100元的价格,购买了27瓶银质习酒,当打开酒喝时发现味道不对,怀疑是假酒。
4月13日,郭先生赶到该副食便利店协商处理,但商家坚称卖的不是假酒,双方协商未果。当天,郭先生到花溪区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该副食便利店退款及赔偿损失。
接诉后,花溪区市场监管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联系习酒公司打假人员前来识别酒的真假,经习酒公司工作人员辨别,郭先生购买的27瓶银质习酒中有21瓶是假酒。
昨天,经执法人员多方调解,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按相关规定赔偿,退还郭先生剩余酒款及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