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国家食药监总局委托辽宁省在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抽检的809批次食品中(国抽),涉及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蛋及蛋制品和酒类5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布。
本期公布的5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16个生产省份的79家企业,共计209批次,合格产品208批次,合格率为99.52%,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0.48%。其中,薯类及膨化食品20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6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42批次、蛋及蛋制品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酒类121批次,合格120批次,不合格1批次。标称盘锦市盘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盘山县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盘锦白酒(450ml/瓶 2014-7-14)检出不得使用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