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牌舍得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因合资合同争议被马来亚玻璃产品私人有限公司提出仲裁,并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
根据公告,2001年8月8日,马玻公司与沱牌舍得共同投资设立合资经营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并签署《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合同》,其中马玻公司出资额占天马公司注册资本的60%,沱牌舍得出资占40%。马玻公司认为,沱牌舍得违反《合资合同》,包括不当提起仲裁旨在使天马公司腾退租赁土地与厂房、阻挠天马公司董事会的召开、阻挠天马公司进行必要公司登记、在公司发起的诉讼中阻挠天马公司应诉和抗辩、阻挠天马公司总经理履行其职务等。
马玻公司申请提出,裁决沱牌舍得继续履行《合资合同》;补偿马玻公司与该次仲裁相关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暂计人民币200万元;并负担该案全部仲裁费。
沱牌舍得表示,该案尚未进行仲裁,公司无法准确判断该次公告的仲裁事项是否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